

關于印發《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校長信箱管理辦法》的通知
作者:admin 發表日期:2021-03-11
湘輕高技〔2021〕10號
關于印發《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校長信箱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部門(系):
現將《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校長信箱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
2021年3月11日
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校長信箱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廣泛收集師生員工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校長信箱在民主辦學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學校和諧文明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校長信箱用于收集主要內容
1、師生員工普遍關心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
2、學校發展的意見、建議。
第三條 實體形式的校長信箱設立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和先鋒樓一樓大門大廳,校長電子郵箱:tcxyxzxx@163.com。學校鼓勵師生員工以實名形式通過校長信箱向校長反映情況。
第四條 校長信箱由指定專人及時開啟查看。
第五條 對校長信箱的來信及時進行登記,呈送校長閱批并根據校長批示運轉辦理。在規定的時限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當及時報告黨政辦公室。
第六條 黨政辦負責做好校長信箱信件的督辦工作,如實記錄督辦和落實情況。
第七條 經校領導批準,黨政辦將校長信箱辦理情況在學校公示欄予以公示。
第八條 做好校長信箱信件的管理和歸檔工作,保守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將檢舉和屬于個人隱私等信件的內容外傳。未經校領導批準,校長信箱信件不得擴大信件和有關材料的知情范圍。
第九條 通過校長信箱提出的學校發展意見、建議被學校采納,給予師生員工通報表揚并適當獎勵。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