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會議議題征集辦法》的通知
作者:admin 發表日期:2021-03-05
湘輕高技〔2021〕8號
關于印發《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會議議題征集辦法》的通知
各部門(系):
現將《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會議議題征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
2021年3月5日
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會議議題征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以下簡稱會議)議題征集工作,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擬提交會議研究的議題須經校長(書記)同意,由所涉事項牽頭辦理部門負責人提送到學校黨政辦公室。
二、議題提送前,要在征求意見、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所研究的事項提出明確可行的解決方案或建議,并經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同意。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分管校領導之間應事先溝通。
三、會議議題提送工作在每周四下班前進行,并以提送議題申報審批單時間為準。提送議題時須向學校黨政辦公室告知所涉事項緊急程度及列席人員。
四、擬提交會議研究的議題材料涉及多個文件時,要形成一個綜合匯報材料。未按時提送規范匯報材料的議題原則上不安排上會討論。
五、學校黨政辦公室收到議題申報單和議題材料電子文檔后,按照會議參加人員范圍和議事內容分類即時發送到校領導和涉及部門負責人,一般性議題原則上不再印發紙質材料。相關材料電子文檔提送前要認真審校,提送后原則上不再進行修改,確需修正的應由議題匯報人在匯報時說明。
六、學校黨政辦公室于每周周五下班前將議題提報情況按會議類別分別向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匯報,并按照相關意見確定會議召開時間、研究事項、討論順序等,適時印發會議議題單。相關議題材料電子文檔在會上通過會議工作群發布。
七、會議議題單印發后,不再臨時動議研究其他問題。確遇特殊緊急情況,需按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意見確定是否上會研究。
八、會議議題所涉事項牽頭辦理部門主要負責人為議題匯報人。匯報人應按照匯報材料內容向會議匯報,不應提出與議題無關的事項。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湖南省陶瓷技師學院會議議題呈報單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會議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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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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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 報 人 |
匯報時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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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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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事項 (具體資金、人事編制、項目立項、物資采購等,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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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部門負責人簽字 (蓋部門公章) |
部門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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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部門會簽意見 |
部門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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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領導意見 |
分管校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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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審定意見 |
校長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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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辦報備 |
(黨政辦蓋公章) 年 月 日 |